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蔣志強同志辭去咸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索引號 : 011336909/2020-08916 文       號 : 無
發文機構: 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主題分類: 人事工作
名       稱: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蔣志強同志辭去咸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發布日期: 2020年07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6月30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二十一條、《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0年6月30日決定,批準蔣志強同志辭去咸安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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